化工储罐的维修方法及质量标准储罐的修理,如打孔、补焊、更换筒节等,应依据《容规》及其它相关规范,规范制定实际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准许。修理常用材料(母材、焊丝、焊条、焊剂等)和闸阀,应具备质量证明书,运用老旧材料闸阀、紧固件时,务必检验合格后才可应用。安装储罐的紧固件应涂润滑材料,紧螺栓时要按对角依次扭紧。非金属垫片一般不得重复使用,选用垫片时,应注意介质的腐蚀性。修理后经检验合格后即可进行防腐保温工作。
化工储罐的注意事项:
1、对储存易燃气体,易燃气体的储罐,应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,严禁在罐里抽烟,用火照明、供暖,及其把它发明火带入罐区内。
2、对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有害、浸蚀等介质的储罐,应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。
3、储罐检验和修理前必须断开与储罐相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,务必办理设备交接手续。
4、储罐内部介质排尽后,应关掉出入阀或增设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管道及设备,并设有明显的隔断标志
5、针对盛放易燃、浸蚀、有害、或窒息性介质的储罐,需要经过更换、中合、消毒、清理等处理,并在处理后展开分析检验,分析数据应达到相关规范、标准的要求。具备易燃介质的严禁用气体更换。